广东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全部实行代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1:43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广州3月31日电(记者梁钢华)来自广东省政府的消息称,今后广东省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全部实行代理建设制。3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代建单位)实施,由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前期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再移交使用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