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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传销被囚 爬窗逃跑摔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1:4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法院判致陆某死亡的传销团伙3主犯10年有期徒刑

  本报综合消息据《信息时报》报道,陆某不答应加入传销团伙,4名传销头目便把她“囚禁”在出租屋内。陆某乘人熟睡之际爬窗逃跑,却不慎从7楼跌下摔死。日前,番禺区法院分别判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4名传销分子8 10年的有期徒刑。骗老乡同学做传销去年6月,来自湖北宜昌的传销分子胡金玲纠集邹宏军、黄小燕、张涛等人,来到广州市番禺区,
以市桥街大西路某出租屋701号房为据点开展传销活动。他们以介绍可以拿高薪的工作为由,把远在内地的同学、老乡等骗到市桥。等老乡一进入701号房,他(她)们就采用锁门、监视等手段,不许老乡离开,直至老乡交纳3000多元的入伙费。陆父称,女儿陆某今年20岁,去年6月15日到广州后曾打电话报平安。7月12日上午,他接到一女子电话称,女儿在做早餐时烫伤了左眼,现在北京海淀区清河医院住院,叫其马上寄7000元到女儿的建行储蓄卡上。他要女儿亲自在电话中给他讲清楚,但女儿用家乡话叫了一声“爸”后,就哭了起来,然后对方断了线。陆父告诉记者,7月14日下午,他接到番禺警方的电话,说有一女子坠楼死亡,怀疑死者是其女儿。他赶到番禺殡仪馆,发现果然是自己的女儿陆某。凌晨逃跑不慎摔死经公安机关调查,胡金玲是该传销团伙的经理,邹宏军是其助理,黄小燕、张涛是得力干将,屋内还住着10多名传销人员。屋内所有人外出均须由胡金玲或者邹宏军批准。该出租屋的大门有一道铁门及一道木门,铁门可以反锁,必须用锁匙才能开,而锁匙由家长胡金玲和周红军保管。同屋的传销人员陈某证实,她与陆某接触时,发现陆某不想做传销。去年7月14日凌晨2时许,陈某去厕所时见陆某站在阳台上往下望。到凌晨3时许,陈某被拍门声吵醒,发觉陆某不见了。然后民警进来把室内的人都带走了。经查,原是凌晨3时许,陆某为逃离禁锢,不慎失足坠楼摔下地面,当场死亡。3主犯获刑10年据介绍,当地居民发现楼上摔下来一个人后立即报警,警察迅速赶来将睡梦中的胡金玲等4人抓住。番禺区法院认为,胡金玲、邹宏军、黄小燕、张涛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胡金玲、邹宏军、黄小燕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各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张涛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减轻处罚,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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