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300万巨款买彩票 未"砸”中大奖还判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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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买彩票着了魔,为了获得大奖,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竟挪用单位资金近300万元。日前,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出纳会计闫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包河区法院判刑6年,并继续追缴其挪用的资金及违法所得300余万元。 2004年到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担任出纳会计的闫某,见有人买彩票中了大奖,赚了大钱,而自己虽经手单位的巨额资金,可每月仅得工资,心里非常不平衡,他也想去买彩
法院经审理认为,闫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事发后其父代为自首,闫某本人也随即到案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和审判,可依法从轻处罚,但法院同时判决对闫某购买彩票兑奖所得的近15万元及给单位造成的利息损失也应一并追缴。 (丁爱民 胡霞 徐子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