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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捐钱,我免费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4:23 新闻晚报

  在蔡嘎亮宣布不再与国际电影院歌舞厅的老板娘合作之后,不少手上还持有门票的铁杆观众打来本报热线电话表示气愤,“我好不容易才弄到一张票,现在说不演就不演了,而且连一个正式的说法也没有,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对此,演出方表示他们也是受害者,给观众退票是无奈之举,也是惟一的办法。而蔡嘎亮也在停演事件发生后,首度回应观众:“只要老板娘在新闻媒体的见证下把尚未退还
的票款捐给慈善事业,今后无论我在哪里表演,观众都可以凭手上的票根免费入场。”

  【谁对观众负责】

  老板娘:坚守阵地办退票

  昨晚,记者再次来到国际电影院歌舞厅,歌舞厅前还是聚集了一些前来退票和咨询的观众,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这两天媒体对停演事件进行了大量报道,但前来办理退票手续的人仍然不多,直到昨晚才退还了一万多元的票款(约400张左右),与6600张的总数仍相差甚远。记者在现场发现,非但退票的人不多,而且还有一些观众特意跑来购票,让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老板娘一直要求我们耐心向观众解释,但他们自己也是受害者,蔡嘎亮至今都未与老板娘商谈,因此他们无法承担因蔡嘎亮单方面停演而产生的责任。“在事情还没有弄清楚之前,老板娘完全可以学蔡嘎亮关门走人,但她还是天天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解决退票问题,就是为了能争取观众的理解。”

  蔡嘎亮:愿补偿观众

  对于是否要让这场纠纷损害到普通观众利益的问题,蔡嘎亮昨日又表示,票款是老板娘收进的,他自己连上个月的劳务费都没有收到,实在没有能力和义务退款,但是为了对热爱他的观众负责,虽然他不再回国际电影院演出,但只要他病愈复出,今后无论在哪儿演出,无论票价如何,观众都可以凭经过验定的票根免费入场,当然要按照他的演出合约上的一共20场,每场270张的限额,他将一文不要免费给这些观众演出——前提是老板娘必须把这部分未退还的票款拿出来,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将这笔钱捐给慈善事业:“我其实根本没必要这么做,这么做也不是为了老板娘,而是为了那么多喜欢我、专程前来看我的观众。”

  相关部门:首要界定谁之过

  昨日记者又从市消保委负责人处获悉,按照国务院1997年8月1日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若演出方在非不可抗拒的因素下取消演出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有权获得相关补偿。

  但对方也表示,由于蔡嘎亮停演事件还未有定论,再加上目前也没有明确界定蔡嘎亮和演出经营方的责任,消费者还很难追讨补偿。

  【事件最新矛盾】

  老板娘否认盘剥

  停演事件发展至今,蔡嘎亮含泪控诉老板娘无情盘剥,对老板娘的房子及两辆车,都是靠蔡嘎亮赚来的说法,老板娘周围的亲戚和朋友都表示:“老板娘在认识蔡嘎亮之前就已经做了很多年生意,房子早就买好了,怎么能说是他赚的。他自己有三套房,一辆车,如果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每场只能拿100元的收入,可能吗?即使嘎亮已经红了,不再想和我们合作,大家也应该好聚好散,等到合同履行完了再谈散伙,为什么偏偏急在这个时候呢?”

  而蔡嘎亮对此表示:“我已经唱了9年多,每天场子爆满,我自己却直到去年才刚刚买上车,就是因为老板娘对我的盘剥。我再次明确表示,绝对不会再和她合作。”

  孝顺母亲被讥作秀

  这两天在国际电影院“蹲点”的都是蔡嘎亮的老观众,其中还有不少人都称是他的朋友,有一位蔡的熟人称“平时嘎亮一直爱作秀,这次又穷翻花头了。前段时间,报纸上登的蔡嘎亮为母亲洗脚的照片,完全是策划出来的。”对此,蔡嘎亮表示:“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尊敬热爱我的母亲,请大家攻击我的时候,不要带上我的老母亲,她年纪大了,看到会受刺激。” 作者:□晚报记者 谢正宜 实习生 李佳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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