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暂住证 被罚八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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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6:4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3月31日讯一个体经营部人员为节省办理两张暂住证所需的10元钱,虽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却不去办理,结果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800元。 3月24日,天桥区新城派出所民警李长胜在辖区进行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检查时发现,在辖区某经营部内有两名未办理暂住证的人员。民警遂找到该经营部负责人王某,责令其于规定时间内将暂住证办理完毕。
29日,当民警再次来到该经营部内进行整改情况检查时,民警发现该经营部人员仍未办理暂住证,且面对公安民警的询问,负责人王某不屑一顾,见此情况,民警决定对王某进行处理。 30日,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经营部负责人王某依法处以行政罚款800元的处罚。 记 者 高红日 通讯员 王 兵 孙晓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