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严打北京等地“油耗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9:1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昨天,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公安机关将继续在北京、天津、宁夏、新疆等23个省(区、市)组织开展打击涉油案件专项行动。

  今年3月下旬至11月,公安部将对天津等15个省(区、市)的65个重点县市区、天津等7个省(区、市)的80家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涉油厂点、北京等12个省(区、市)的125处危害严重的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物进行挂牌整治,并筛选一批重大涉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将积极建议司法机关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打孔盗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按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进行查处,以加大惩处力度。据介绍,按照《刑法》规定,对一般盗窃罪可判处有期徒刑3至7年,而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可判处有期徒刑3年直至死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