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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0: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记者1日从湖北省交通部门获悉,从4月1日1时开始,湖北省内所有高速公路和政府交通部门贷款修建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将对货车(含客货两用车)“按实载重量计重收费”。

  湖北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的收费方式将遵循轻车少收、重车多收、大型特种运输车优惠的原则。对于没有超载的货车来说,收费水平基本没有变化;对于超过核定
荷载等级装货的车辆,若超载率没有超过30%,暂时也会按正常费率计费。

  据了解,此前我国天津、河南、江苏、山东、安徽、青海等省、市已先期实行了“计重收费”。

  (詹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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