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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别想浑水摸鱼冒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1:31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李彦琴 为您报道日前,人事部向甘肃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机制,完善工资统发工作。甘肃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甘肃将建立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虚报冒领工资问题。

  动态管理

  杜绝虚报和冒领工资

  据了解,根据近几年部分地区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出现了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人事部日前向全国各省人事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甘肃今后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动态管理。1.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的,必须按规定在转办行政关系时一并转办工资关系;2.对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项目、标准和范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清理;4.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审核工资统发人员和发放标准,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5.对没有按规定进行考录、调任的机关新进人员,各级人事部门一律不得核发工资。

  集中检查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另外,甘肃还将结合公务员登记工作,对纳入统发数据库的人员工资信息进行核查清理并及时更新。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离退休费发放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退休费基数或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还将核实离退休人员的变动情况,对已经死亡、失踪或其他不符合领取离退休费条件的,及时停发离退休费。进一步健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共同负责的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用人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关,切实负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全省各级人事部门将建立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虚报冒领工资问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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