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振东一审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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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1:31 东南快报 | |||||||||
3月31日,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振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中行发现巨额资金缺口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高达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开平。 12日,中行方面发现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经公安机关紧急侦查,发现这三人已潜逃。 外逃经济嫌犯首次引渡 2001年11月,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2002年12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2004年4月16日,美方将余振东驱逐出境并押送至中国。这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 “中美执法合作灵活务实” 3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员陈东说,余振东被引渡回国接受审判,对外逃贪官会起到重大震慑作用,“在执法层面上,中美之间始终都在进行着灵活务实的合作。如何更有利于两国司法部门合作打击腐败犯罪,双方具有高度的共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