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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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2:14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昨日在杭州举行的“自主创新与浙江”高层研讨会上表示,国务院将在今年围绕自主创新,分两批出台近100项激励政策,主要涉及税收激励、金融政策、创业投资和政府采购等领域。
税收激励措施包括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按150%加计抵扣,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创业投资方面,国家将适时推出企业板。但顾大伟透露说,企业板取决于整个资本市场的大环境,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日程表。利好的消息是,国家将逐步允许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