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对煤矿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出重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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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2:55 山西晚报 | |||||||||
一次死亡10人以上书记县长一律免职 本报4月1日讯(记者任永亮)为了有效遏制全市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吕梁市市委、市政府于3月31日上午紧急召开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大会,决定从4月5日起,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煤矿事故责任追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再作出如下决定:凡县市区所辖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瓦斯燃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
进入3月份以来,吕梁市连续发生两起煤矿重特大事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