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开平支行原行长 余振东获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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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3:11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1日电】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3月31日在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振东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余振东是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名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自1992年开始,余振东与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经理许国俊(均在逃国外)合谋,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同时,挪用巨额资金美元1.32亿多元,人民币2.73亿多元,港币2000万元。 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同年4月16日,美国联邦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与我国警方办理了案犯移交手续,将余振东移交给我国警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