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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3:20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桂榕报道:3月31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在南昌召开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政策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干部服务、分类指导的原则,努力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出一条中部欠发达省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

  省委副书记、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彭宏松主持会议,副省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熊盛文出席。

  孟建柱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时代特征,务必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关键是要探索出一条符合江西实际的路子。要把加强调查研究放在重要位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深入农村第一线,全面掌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深入研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好农民群众关心并急切盼望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既要有长远的目标,又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急于求成;要摸索出适合各地农村生活特点的建设模式,不能搞千篇一律,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孟建柱指出,在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条件很多,但任务也很艰巨,情况也很复杂,各地的基础和条件不一样,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尽相同,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要坚持在试点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开始的步子要走得稳一点,经验和条件成熟以后再快一点。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确定要做到上下结合,首先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申报,最后由党委、政府选择确定。要正确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在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同时,着力推进面上的农业和农村工作。

  孟建柱强调,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新农村的浓厚氛围。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随着财力的增强,逐年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和农民。要强化党委、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服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沟通顺畅、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要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制定可行有效的政策措施,使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全民创业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江西实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会上,与会者听取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汇报和2006年省级整合资金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整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说明。赣州、南昌、萍乡、宜春及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的负责人先后发言。各设区市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副书记、副市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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