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莱西同享“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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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3:53 青岛新闻网 | |||||||||
胶南莱西同享“环保模范城”荣誉 国家环保总局领导来青授牌 本报讯3月31日和4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分别在胶南、莱西两市举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仪式,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分别向两市授予荣誉牌匾。至此,我市已拥有4个国家环保模范城荣誉牌。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司长樊元生主持授牌仪式。省政府副秘书长张传亭、省环保局局长张凯、副市长胡绍军参加授牌仪式。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继青岛市2000年被授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荣誉称号后,市郊五市也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作。胶州市在2002年12月成为我市第一个县级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去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又分别行文正式授予胶南市、莱西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今年2月份,即墨市、平度市的“创模”工作也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考核验收,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荣誉,它体现了一个城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建设、推进循环经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等丰富内容,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本报记者霍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