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依然开给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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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4:3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蒋旭)近日,咸阳市民王先生带妻子到正规医疗单位看病,拿到的却是已经过期整整8个月的药品,而当他发现时妻子已服用了该药。 据王先生介绍,3月27日下午,他陪妻子高女士到咸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去取节育环,因高女士头一次未能取出来,大夫取出后为确保高女士不受感染,建议其服用几日消炎药,夫妇俩接受了建议,随即在该中心购买了3盒由陕西省某厂家生产的盐酸林可霉素
但在3月28日服过药后,王先生突然看到药品的外包装盒侧面分明显示,出厂日期2003年7月25日,有效期至2005年7月。“这怎么可能呢?”发现药有问题后,夫妻俩都傻眼了,略微一算,竟已过期了整整8个月。下午,夫妻俩找到服务中心,院方承认是其工作中的失误,向高女士道歉的同时,又于次日上午带高女士到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尿检和血检,结果显示一切正常。 尽管如此,王先生和高女士仍然害怕过期药品会有毒副作用,所以要求服务中心再到相关部门对过期的药物进行化验,若药品仅仅是过期失去了药效而没有发生毒变、不会影响身体的话,则不会再找服务中心,他们想就此彻底放下心来。但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并没有达成共识。 3月31日下午,该中心主任陈新友表示,此事的确是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该中心于去年初进了一批盐酸林可霉素,其他药品都是2006年9月才到期,但其中这一大盒不同期的药没有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事发后他们也很内疚,并积极带高女士检查,同时还咨询了几个专家,得到的答复都是若检查正常的话不会对身体造成影响。因而,服务中心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药品检查。 对此,双方一直僵持不下。王先生表示,日后还会就此问题和服务中心进一步协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