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地铁内 吐口香糖将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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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4:44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1日电】(记者王攀)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日前对外公布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条例》,在站台或车厢内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携带宠物、家禽乘车,罚款额可能高达500元。 与1999年颁布实施的《广州市地下铁道管理条例》相比,新《条例》的禁令更多,处罚力度加大。旧条例对“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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