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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国第15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税收优惠向农民敞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4:46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4月1日讯(记者 赵英明)今年4月是全国第15个税收宣传月。今天上午,省、市国税局联合在章丘桑园镇开展宣传月的第一个活动——“服务三农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公布了一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税收杠杆的支持。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国家政策,市国税局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国家政策允许
的最高点,即货物月销售额5000元、应税劳务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销售额200元以下不征税。

  为扶持家禽业发展,对有关家禽生产销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对取得的相关财政专项补助免征企业所得税。另外,对农膜、化肥、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也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章丘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章丘地方财政收入负担很重,乡镇财政收入只占全市财政收入总数的24%,有五六个乡镇年财政收入在500万元以下,70%以上的乡镇靠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要体现在税收上,税收反过来也要利用杠杆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否则,光靠盖房子、修马路,作用是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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