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省物价局昨就“医疗收费新规”答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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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4:4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卢水平 见习记者 熊星星 通讯员 江世虎 喻志刚)省卫生厅、省物价局昨通报:当天进行的检查表明部分医院收费仍不规范。 两部门重申:凡发现违反新医疗收费办法,分解收费、自定收费项目的,轻则将处以4-5倍罚款,重则吊销医疗执业资格。条件成熟时,还将联网监控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情况。
据介绍,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均已出台新的市管医疗服务价格,并从上月起陆续执行。据称,剔除物价因素,新标准预计降低患者负担5—6个百分点。 昨日,省卫生厅和物价局临时对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武汉市中心医院、市三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发现,部分医院对新收费办法的执行尚不规范。但此次只予警示,不作处罚。 比如,武汉市中心医院门诊导医查询系统服务项目不全,没有注明收费项目条目、内涵;三医院一名李姓患者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上,没有患者或家属的签字。 近日,还有住院患者反映“健康教育费”不太合理,省卫生厅称如果患者对此项收费确有诸多争议,将报请国家卫生部和发改委,对类似不合理收费项目进行删除。另外,虽然相关收费标准取消了,但医院仍应无条件为患者提供便盆、痰盂、洗脸盆等。 三问新医疗服务收费4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