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亿适龄公民尽责率只有46%每年 亿人未尽植树义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5:12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每年4月的第一个休息日,是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日。每到这天,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同首都军民一道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我国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并不令人满意。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我国现有8亿适龄公民,尽责率只有46%,也就是说,每年4亿多适龄公民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植树义务。
1981年12月13日,在邓小平同志倡议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明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从此,义务植树成为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然而,这一法定植树义务却在执行中被大打折扣。全国4亿多适龄公民为何未履行法定植树义务呢?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义务植树处周力军处长介绍,义务植树尽责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据抽样调查,在全国还有不少适龄公民没有把义务植树作为国家法律、法规来看待。二是组织工作不够落实。三是管理存在死角。许多适龄公民因其所在单位流动和不确定因素,形成义务植树无人管理状况。四是法制建设滞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