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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国资流失应受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6: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日前召开,张世昌等15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了一份议案(以下称《议案》),郑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保护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据悉,这件议案已交由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办理。一旦省人大常委会就
此作出决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加强四川省的国有资产监管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建议从七方面加强国资监管

  《议案》郑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的规定,作出《决议》,并提出具体建议说,该《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七个方面:

  ■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认真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关监督、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工作;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督、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工作情况纳入每年工作报告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政府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应该制定有效措施,配备得力人员,把好改制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出让等关键环节,确保改制国有企业的资产不被流失、私分、侵占,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政府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的部门,应就每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以及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报告,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并报告主任会议,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做专题审议;

  ■政府审计、监察机关应该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审计、监察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责任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能手软;

  ■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应该加大涉及国有资产案件的办案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及国有资产的犯罪分子;

  ■大力宣传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宪法原则,鼓励公民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依法保护、奖励同破坏侵占国有资产作斗争的举报人。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议案

  昨日下午,张世昌常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前,我们也以省人大代表的身份多次呼吁,这次提出议案,就是希望把省人大代表的意见上升为省人大常委会的意志,使国有资产得到切实的保护。”张世昌还告诉记者,就他所在的本次会议第一组审议这项议题的情况看,大家对省国资委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是肯定的,同时也感觉到省国资委还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关心和支持。因为省国资委只是一个正厅级的单位,而一些监管对象的“婆婆”和它平起平坐,有些工作不好开展。甚至还有些单位财大气粗,对国资委的监管不认真配合。这些情况表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四川省的国资监管撑腰是非常必要的。

  “对常委们提出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一定会高度重视。”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位人士说,对于张世昌等15位常委联名提出的《议案》,将先交给省人大财经委初审,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比如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或者开展执法检查,或者更进一步建议就此制定地方性法规。然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交常委会审议或表决。

  本报记者 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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