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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廉租房新政在期盼中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7:2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廉租房变政缘由

  廉租房在实物配租中,由于“僧多粥少”,“门槛”往往较高,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面是建好的新房空置着,一面是众多的困难家庭无法吻合“高标准”仍挤在狭窄、黑暗、漏水的旧房里苦熬。

  针对“集中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可能导致贫民窟”等问题的担心,南宁市将严格限制进行集中兴建廉租住房小区,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以避免出现新的社会和谐问题。

  日前,南宁市政府公布新的《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保障方式由原来单一的实物配租,转向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与租金核减为辅,成了新《办法》的一个最大亮点。

  此间有关人士在解读这项新政时表示,它意味着能够惠及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和人口,也意味着廉租房制度在承担起让“贫者有其居”的重责上有了进一步的探索。廉租房,困难人群的“天堂”

  80岁的罗秀莲老人是南宁市获得首批廉租房钥匙的第一人。由于老伴去世得早,她一人抚养女儿成长,曾下过乡、打过工,什么粗活累活都干过,但一直居无定所。近年,老人和已离婚的女儿带着孙女一起生活。经过申请,老人顺利得到了一套使用面积为32平方米的一房一厅廉租房,月租金60余元。谈起廉租房,老人连声道谢:“做梦都没想到,这辈子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杨超的家是一套30平方米的廉租房,一房一厅,还有厨卫。去年离春节还有十多天,他拿到了南宁市政府安排给他的龙翔苑小区的钥匙。拿到钥匙的那一刻,杨超流泪了。由于生活困难,杨超一直带着老婆孩子辗转租房住,结婚14年来先后8次搬家,住房面积由20平方米降到12平方米,最后只能租住在6平方米的杂物房内。狭小的空间只能放两个架子床,屋里没电没水,两个孩子晚上复习功课只能点蜡烛,冬天冷一家人挤在一起,夏天热只好搬出露宿......多少年来,杨超一直渴望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廉租房让他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像罗秀莲和杨超那样渴望改善住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有很多。2005年,南宁市曾组织了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南宁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有1337户,6~12平方米的有3976户,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约有1900户。而2005年,全市的人均住房面积已是24平方米,超过了南宁市所获得的“联合国人居奖”所要求的标准。

  这两者的巨大落差,使人们将更多困难家庭能够安居的梦想寄托在廉租房上。然而,南宁市目前建成的廉租房仅600套,经过层层审查公示已实现配租的廉租住房只有430套左右。供需之间极度失衡。实物配租,众多困难户“望房兴叹”

  “贫者租其屋,居者有其屋”,这是南宁市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的目标。

  一栋栋的廉租房,虽然远没有高档社区的豪气,却自有一份温馨恬静。2003-2004年,南宁市共投入4000多万元,建成600套廉租房,今年南宁市还将建设廉租房1.5万平方米。

  尽管政府在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上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但实际上,最终能享受到这一住房福利的人数与庞大的需求大军相比,微乎其微。

  2004年,当南宁市建成首批300套廉租房时,全市提出困难申请的有700多户。经过房管所、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南宁市廉租住房审查小组的“一次申请、两次审查、两次公告”的层层把关之后,真正过关的只有68户。

  那600多户失望离去的人家,他们都是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符合“领取1年低保、入住南宁市两年以上、人均最低月收入低于190元”的三项“硬指标”,但最终还是因为种种限制而没资格入住。

  如“连续领低保1年以上”这一“门槛”,就拦住了10%的申请户。因为,按照《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有关规定,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的,一般情况下,1年内连续享受低保救助的时间不得超过9个月。

  廉租房在实物配租中,由于“僧多粥少”,“门槛”往往较高,这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面是建好的新房空置着,一面是众多的困难户无法吻合“高标准”要求,仍要挤在狭窄、黑暗、漏水的旧房里苦熬。

  廉租房新《办法》的出台令许多困难家庭重新燃起了安居乐业的希望。货币补贴,廉租房“门槛”再降

  廉租房在实物配租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还有很多。针对部分人大代表提出,集中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可能导致贫民集中、难以腾退廉租房和建设成本大的问题,南宁市将严格限制进行集中兴建廉租住房小区,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以避免出现新的社会和谐问题。

  南宁市房产局局长周志波表示,南宁市将改变思路,探索一条廉租住房实物补贴改为货币补贴的道路,由目前的“暗补”转为“明补”,给予住房困难户一定的货币补贴,帮助其到市区内自行租房。

  为了让更多的城镇困难家庭能够安居,新《办法》中保障方式由原来单一的实物配租,转向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与租金核减为辅。同时,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及租金核减都适当放宽,廉租房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了。

  新《办法》中所称的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而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指产权单位按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如果按照旧《办法》,申请享受廉租房的家庭必须符合“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这一标准。而新《办法》将时间从1年降到了6个月。另外,原来的标准对申请享受廉租房的住户来说还有一道坎,那就是申请对象必须是家庭成员两人以上。而按照新《办法》,只要是符合申请的相关标准,哪怕是单身也可以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据了解,今后,房产部门将根据租户所租房子的面积大小、地段租金水平等情况进行差价补贴,由房产部门把钱直接交给廉租户的房东,这种方式更容易满足不同市民的需要。

  有关人士算了一笔账,按照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10平方米计算,南宁市每年需要投入租赁住房补贴约为450万至760万元。

  据介绍,为了确保廉租房补贴的资金来源,南宁房产部门将联合南宁财政、房改办和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行福利彩票、收取公积金、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措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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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房推进缓慢

  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解决社会低收入人群住房难的主要渠道。据建设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全国312个地级城市中,目前有148个启动了廉租房工作。

  从目前情况来看,廉租房政策落实进展缓慢,不少城市还没有启动廉租房工作,已经启动的还没有形成一套可操作的运行机制和程序,而且对于适用人群缺乏一个明确的标准。

  比如,廉租房政策忽视了一个关键的群体———城市“新移民”以及“阶段性”无力购房者,包括毕业后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等。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高档住房多,经济适用房少,廉租房更少,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和居民的需求结构不匹配。原有的政策设计和现在的实际情况有些脱节。当前应集中解决无房户的住房问题,这就需要加快城镇廉租房建设。

  对此,专家建议,我国应效仿新加坡模式对房屋进行置换,盘活存量旧房,可改补砖头为补人头,由政府出钱补贴低收入家庭。虽然这样,让最穷的人租住旧一点小一点的房子,但这种方式比实物配租惠及面更广,最低收入者都有房住。(阿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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