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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我送进了精神病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8:2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综合消息“现在我被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到处被人歧视,什么事都办不了,又没有收入来源,真是生不如死啊!”已经60多岁的王兆令老泪纵横。日前,记者来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王兆令的家。

  1998年9月23日上午,哈尔滨第三建筑公司第一分公司职工王兆令在街边看报纸,突然被两名警察铐起来,带到省信访办。两小时后,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当时叫“哈尔滨
市神经精神医院”)4病房主任綦若轩领着两个人将王兆令带到医院。在那里,王兆令失去人身自由达37天。

  后来,王兆令偷偷通过一个病友的家属通知了弟弟王兆亭。而此时,王兆亭因哥哥突然失踪,正在到处寻找。但当他来到医院时,綦若轩告诉王兆亭,要想接王兆令出院,必须经哈尔滨市信访办同意。信访办一位工作人员说,要想接王兆令出院,必须写一份保证书,承诺以后不再上访。“为了让哥哥早日出院,我只好在那份保证书上签了字。”王兆亭说。

  王兆令认为,他有此遭遇完全是因为单位不给他解决问题,他不断上访导致的。王兆令1967年、1968年两次工伤。按当时的规定,单位支付医疗费,工资照发,一切待遇照常。但单位给他的工资只发到1974年;到1980年,单位连医疗费也不给他报销了。为治病,他卖了房子,还欠了一屁股债。哈三建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安成禄告诉记者,1998年由市信访办牵头开会,决定由哈三建出费用,把王兆令弄到精神病院去。

  从精神病院出院后,王兆令和王兆亭多次到医院要求查看医疗诊断材料,但均被拒绝,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医院才给他们出具了一份王兆令住院的“情况说明”,上面的诊断是:“偏执性精神病。依据1987年市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于1998年9月23日接有关单位通知,我院派人接王兆令住院治疗。1998年10月28日经治疗后,有关单位同意,家属接出院。”落款时间是1999年1月6日。

  这里提到的“有关单位”到底是什么单位呢?记者在哈尔滨建工集团提供的材料中,看到了这份鉴定,上面写着鉴定机关是黑龙江省信访办,诊断为“偏执性精神病”,下面盖着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医学鉴定专用章,但没有鉴定医生的名字,落款时间是1987年6月29日。

  精神病人强制入院到底该遵照什么程序?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中心副主任谢斌说,精神病人非自愿住院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属或监护人认为病人有必要住院,可以不经病人本人同意;另一种是紧急观察,如果病人出现暴力攻击、伤害自己或危害社会的行为,可由公安人员送入精神病院进行紧急观察,时间一般是72个小时。

  1998年11月17日,王兆令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科进行了健康检查。该院的结论是:目前尚未发现精神异常。“我们就是想通过这一司法程序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1987年那份鉴定的真假,但检察院却以1987年的鉴定为依据,驳回了我们的申诉。此后他们又相继申诉到哈尔滨市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但均被驳回。

  王兆令是不是精神病人,到底谁能给他一个说法?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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