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被判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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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9:14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广州4月1日电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3月31日在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振东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余振东是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名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其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于去年8月16日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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