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与86家供应商签订廉政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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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9:1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1日电(记者邢静)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用耗材购销中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在新疆三甲医院中率先与药品、医用材料供应商签订了购销廉政责任书。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获悉,此次参与签订《药品、医用耗材购销廉政责任书》的药品、医用材料供应商共有86家。责任书要求供应商必须经正规途径和正常程序
针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销售企业的经营人员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贿赂医务人员的现象,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一经查出,院方有权立即终止其供货关系,此后医院不再与该企业发生任何商业关系。同时,暂扣其未付完的货款与未售完的药品或医用耗材,并上报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王发省说,签订廉政责任书只是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的开端,医院将与工商、检察等部门合作,严查商业贿赂,保障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