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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无证驾车 撞死学生才露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0:06 沈阳晚报

  3月31日晚,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沈阳公司的油罐车司机王强,在大东区联合路与二环路路口,驾车将沈阳市第五中学高二学生赵某撞死,而此时单位才知道王强的驾驶证早在1年多前就已经被注销,更可笑的是,在找人顶包被交警识破后,王强竟然要求交警“变通一下”。

  大东区交警大队民警陈国忠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时,被撞的伤者已经被拉走。陈国忠
说:“肇事车停在路边,一个叫刘旭东的年轻人坐在驾驶室里,看我来了下车说他是司机。”

  附近围观的群众告诉陈国忠,这个叫刘旭东的年轻人是刚刚打车来的。4月1日凌晨2点,陈国忠将王强约到了大东交警大队,通过工作,王强交代了自己开车肇事后找刘旭东“顶包”的经过。

  据王强交代,事发后,因知道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过期,王强赶紧打电话,让同在一个单位开车的朋友刘旭东赶过来“救急”。

  凌晨4点,陈国忠做完笔录,准备将王强带往拘留所时,王强提了一个要求,陈国忠告诉记者,这个问题让他啼笑皆非:“王强问我,能不能变通一下,继续让刘旭东顶包。我干警察这么长时间,这样天真的问题还是第一次遇到。”

  据交警介绍,王强的驾驶证早在2005年2月12日就已经被注销。在这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没有驾驶证的王强,作为石油公司的一名员工,依然开着属于易燃易爆车辆的油罐车四处奔波。在石油公司这样的大型正规企业,出现这样严重的疏忽让人无法想象。如果管理再严格一点,也许这样的人间悲剧就可以避免了。本报记者高寒冰实习生金钰刘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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