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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的行动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1:19 河北日报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政协河北省委员会党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人民政协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共中央第一次专门就政协工作颁发的重要文件。《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对于促进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意见》的颁布实施,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在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举措

  《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人民政协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总目标总任务,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即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意见》适应这一要求,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要求人民政协“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这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责任,有利于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有利于人民政协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同时要学习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民主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主要是两种基本形式,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我国的民主制度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统一,有着独特的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意见》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强调指出:“在我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形式。”这既从理论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从实践上对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形式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重要的和谐理念,和衷共济、兼容并蓄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价值观念,对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尊重、承认和包容,通过沟通、协调而和平共存是中华民族重要的民族心态。这一切正是人民政协产生的重要历史文化背景。今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政协的团结面愈来愈广、包容性越来越强,它既是社会和谐的象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意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深刻论述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意见》还就人民政协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提出明确要求,指出“人民政协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群众的和谐”。这些论述明确了人民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指明了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努力方向,有利于人民政协利用其特有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意见》是半个多世纪来人民政协政策思想和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结晶,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人民政协成立半个多世纪来,伴随着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政协实践的逐步深入,人民政协理论也日趋成熟和完善。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中国革命统一战线发展经验,创建人民政协和领导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形成了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和推动人民政协工作恢复和发展,全面开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的过程中,创立了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就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论述,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政协的理论。这些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和理论,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新指示、新要求、新精神,在《意见》中得到集中的体现和反映。比如,《意见》第一次鲜明地提出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比如,《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指明了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理论依据。比如,《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的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等等。这些重大理论观点更加凸现了人民政协的时代特征和政治属性,突出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指导和推动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蓬勃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意见》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人民政协成立半个多世纪来,坚持在开拓中前进,在前进中开拓,不断丰富履行职能的内容,拓宽履行职能的渠道,活跃履行职能的形式,为我国建设和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工作中创造了许多成功的做法,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意见》在全面总结人民政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就人民政协履行职能问题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比如,《意见》明确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比如,《意见》在重申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形式的基础上,规范了组织实施三项职能的主要程序。比如,《意见》对党委和政府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党委和政府要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对政协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等等。这些规定进一步深化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性质和内涵,规范了其形式、程序和工作机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贯彻落实《意见》中关于履行职能的规定,对人民政协认真搞好政治协商、积极推进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参政议政,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意见》明确了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内涵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意见》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着眼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提出要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作用、突出界别特色、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和加强人民政协机关建设等四个方面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意见》指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支持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其履行职责的权利。指出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突出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作用,有利于适应我国社会阶层多样化的状况,有利于反映社情民意、集中民智,有利于实现社会不同群体积极有序地参与国是,有利于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的优势。《意见》以政协章程关于委员权利义务的规定为基础,对发挥委员作用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提出要认真组织委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强调委员要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意见》还对加强人民政协机关建设,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要求。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组织寄予的厚望,反映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抓住了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根本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只要把这些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就会取得新突破,人民政协组织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全面开创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一项统领全局、带动全局、推动全局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学习贯彻《意见》的工作方案,认真加以落实,迅速掀起一个学习贯彻《意见》的热潮。政协党组作为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中的派出机构,要在学习贯彻《意见》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做带头学习、深入学习的模范,推动学习贯彻活动的深入开展。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班、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学习活动,确保深刻理解和把握《意见》中带有根本性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措施规定,真正弄懂吃透《意见》的精神实质。同时,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同深入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要求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政协章程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大力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持,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大力宣传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在学习贯彻过程中,还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在贯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学习贯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紧密联系实际,切实把《意见》精神落实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去。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重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紧紧围绕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牢牢把握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项原则”,全面履行各项职能。一是切实搞好政治协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问题,积极主动地参与协商,逐步形成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会、专委会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商格局,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不断创新政治协商的思路,丰富政治协商的内容,使政治协商更加郑重经常、更加规范有序、更加切实有效。二是积极推进民主监督。选择党委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视察、调研、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进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各种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质量,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积极研究实施民主监督的新举措,探索民主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三是广泛开展参政议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有份量、有见解的意见和建议。把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渠道畅通、联系面广的有利条件,积极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就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而言,今年在履行主要职能方面,要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重点围绕我省“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和构建和谐河北,就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积极议政建言,努力为“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

  按照《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一是要重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建立健全会议和活动的各项制度,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就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中的重要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组织推动党派提出集体提案、大会发言和吸收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专题调研等途径,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提供方便、搭建平台。及时研究并帮助他们解决在参加政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探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二是要注重体现人民政协的界别特点。鼓励委员加强同本界别群众的联系,注意通过界别促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广泛地增进共识和团结。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对各界别委员和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政协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开展调研。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三是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委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增强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以专委会和委员活动小组为依托,组织和吸收更多的委员,参加视察、调研、考察等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努力实现委员履行职责的经常化。四是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机关建设。继续开展建立学习型政协机关活动,组织和推动机关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调研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办事能力,增强统战意识、服务意识,为政协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人民政协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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