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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应补发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1:30 法制早报

  【案例回放】我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主要是做通讯工程。所以做工程期间要经常加班,远远超过了正常的工作时间 。平均每天工作约10小时,但从来没有明确的加班费,也没有严格记录员工的加班时间。请问公司这种作法是否合法,我们 是否应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我应该如何得到应有的权力?

  【律师视点】公司这种作法是违法的。

  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您所在公司应该保证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不执行该工作 时间规定的,必须得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同时公司还必须按照员工加班时间并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高于正常上 班时间工资的报酬数额。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所在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 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还可以责令支付赔 偿金。对于您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同时,您可以向您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劳动监察,请求劳动行政部门对您所在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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