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逃户主动上门补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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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4: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一名在纳税人监控名单上失踪了两年多的走逃户,最近又乖乖地回到了深圳国税局,要求补缴税款。 这位要求补缴税款的刘某,曾是观澜的个体户老板,生意做得挺红火,每月定税额达到9000多元。2002年他决定改行不当老板,觉得从此不必再和税务部门打交道了,就没有到国税局结清税款和注销登记,成了走逃户。今年春节期间,刘某想出境到香港旅游,在出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四条,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如今,刘某对自己当年的行为后悔莫及,表示将尽快补缴税款和滞纳金20多万元。 (杨昕石薇)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