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通报70个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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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5: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杜宇)记者2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其中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这70个城市分别是:辽宁省的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江苏省的泰州市、宿迁市;福建省的莆田市、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市、泉州市、龙岩市;海南省的三亚市;吉林省的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黑龙江省的双鸭山市、伊春市、七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说,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各省(区、市)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快推进本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区)、县,应在年内建立,并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