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内吐口香糖最高罚款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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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0:10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广州电(记者 王攀)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日前对外公布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根据《条例》,在站台或车厢内随地吐痰、吐口香糖,携带宠物、家禽乘车,罚款额可能高达500元。此外,《条例》规定“在车厢内饮食,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在车站、站台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的,不用罚款,但可能被“责令离开”或不准乘车。《条例》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反恐、消防、抗灾抢险、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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