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出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指导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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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2: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孙玉春)针对今年社会上备受关注的“同命不同价”现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印发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该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农村居民损害赔偿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规定同一事由致人身损害城乡赔偿标准等同。 该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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