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急发清明防火“戒严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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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2:13 海峡都市报 | |||||||||
N沈福 本报讯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区)、省直有关单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通知指出,清明节期间是我省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
通知要求,在清明节前后,各地要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森林防火,引导群众变上坟烧纸为植树鲜花,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文明踏青;要动员各方力量,对林区坟山墓地、寺庙以及旅游区、风景点、烧烤点等地段进行重点设防,实行分片包干,严格控制和全面查禁在林内烧纸钱、燃放鞭炮和野炊等行为,杜绝火灾隐患;严格实行生产性用火审批报警制度;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严禁组织妇、幼、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确保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对卫星监测到的火点,要及时反馈,对有火不报的有关人员要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