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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遮羞布侵犯公众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2:42 舜网-济南时报

  易家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日前发布了2006年第一期简报,简报称一些高校的科研人员在申请科研项目时,存在严重的靠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从国家“圈钱”现象。为此,简报在隐去作假人员姓名和单位名称后,公布了20起案例,希望这些案例能“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首次将部分作假案例公布于世,较之以前的“内部处理”无疑是一个进步。不过很遗憾,这种公布、曝光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隐去了作假人员姓名及其单位名称,致使简报中堆砌着“刘某某”、“张某某”、“岳某某”等令人猜不透的虚姓假名。这种遮羞手法,往轻了说是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彻底,往重了则是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掌管国家科研基金的专门机构,其手里掌握的每一分钱都是国家的,来自纳税人。现在,这其中的一部分钱被人“圈”去了,被人骗走了,而作为“管家”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却不向这些钱的“主人”交待清楚到底谁是骗子,谁骗走了这些钱,哪有这个道理?

  公布作假案例却不指名道姓,这样的案例没有“典型性”可言,很难想象这种公布、曝光对弄虚作假者能起到多大的威慑作用,能对其他人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而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的态度中,我们也似乎看到了大量科研资金之所以被“圈”的一个重要原因:缺乏对作假者及其单位的严厉处罚和责任追究,作假者付出的成本太低。

  指名道姓地公布靠弄虚作假“圈钱”的单位和个人,不是一件可为可不为的事情,而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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