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强收10元照片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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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4: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二代证人像免费采集已众所周知,为什么有的人像采集点还是想方设法收费十元?近日,一名自称为某公司安徽分公司人像采集点的员工梁欣(化名),向本报自曝了变相捆绑式收费的内幕。 梁欣说:我是公司招聘的第一批员工。应聘时,我原以为在为政府工作,当作一种荣誉。工作了才明白,公司只是营利机构。公司通过竞标拿下了二代证更换人像采集的项目
我们在公司的任务本来是采集人像、将每人的人像数据通过公安网传给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但公司在我们上岗前又给了另一任务,每人采像时,收取10元的照片费。尽管员工都知道这一费用没必要交,但公司负责人明确指出:“公司的所有利益都在这十块钱上,公司没有效益你们的工资就少。不管怎么样,你们把10块钱要来就行。” 为收到10元照片费,公司教给我们许多方法,让市民不得不交。 先“吓”,在采像点挂上“十块钱工本费经市物价局审核备案”的牌子。不管谁来问,我们指着牌子说:“经市物价局审核备案的,有什么问题去物价局问。”谁会为十块钱奔波呢?能过这一关的人就很少了。 再“推”。真遇有少数不愿交钱的,我们就把他们推到户籍警那里。“拿照片去让户籍警签字,我们才能给你照。”户籍警哪管这事儿,于是又推了下来,而到了我们这里还是“没有签字就不可以照”。这样的来回折腾,几乎没几个人能经得起,最后乖乖掏钱。 接着“哄”。媒体一再报道10元钱不用交,市民来了都说不用交。可公司一直照收,只不过换了个说法:“采集不要钱,照片要收10块钱。”因为市民自带的照片八成不合格,遇有符合“白底一寸彩照”要求的,还得面临户籍警签字这一关,此外还需面对不断翻新的说法。整个环节下来,基本上办证的都免不了掏出10块钱。 三月初,公司悄悄撤除“经物价局审核备案”的牌子,还是变着花样要我们收到这笔费用,只不过是引导老百姓“自愿”交纳。 最后,梁欣说他是合肥人,特借本报向曾被他“强行”索取10块钱的市民说声对不起! 本报见习记者崔恒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