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老人不思救反将伤者抛别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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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4:45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2日讯(记者郭卫艳)司机将一名八旬老人撞伤,车主张合征不是积极救人,而是让司机将老人抛到别处。昨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张合征有期徒刑10年。 张合征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柏杨树附近开着一家砖厂。2004年3月13日,张合征与其雇用的司机卫树军驾车外出。13时许,卫树军在尖草坪区城柏区街涧河供销社附近将80岁的郭
2004年12月21日,肇事司机卫树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4个多月后,车主张合征被警方刑事拘留。 庭审中,张合征一直辩称,自己没有让卫树军抛弃受伤的老太太,是卫树军自己将老人遗弃到了路边。但公诉人却当庭举出8处张合征的不实辩解。法院认为,张合征作为车主,在发生事故被害人尚未死亡的情况下,指使司机将其遗弃,致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治而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