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卖原单位公车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徐建)工作调动时不交还车钥匙,后偶见曾经拥有的爱车停在路边,税官蔡刚竟掏出“珍藏”的钥匙将该车开走,随后以25000元的价格卖掉。昨日,沙坪坝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蔡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蔡刚(化名)今年27岁,2004年9月进入九龙坡区国税局工作。此前,他在一家公司做车辆管理工作。离开原单位时,蔡和同事办了交接,惟独没有将一把桑塔纳的车钥匙交出
来。此后,蔡一直随身携带着这把车钥匙。去年12月6日晚10点左右,蔡刚路过沙坪坝区石碾盘一酒楼时,发现那辆桑塔纳正停在门口。他左右环顾一番后,掏出那把钥匙,打开车门将车开走。

  今年1月6日,蔡刚被公安机关抓获。据他交代,盗车后,他将车开到了成都,并以25000元的价格卖了。案发后,蔡刚退还了全部赃款,还主动缴纳了60000元罚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