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主要职能确定 为农民服好务办好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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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5:1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郑边记者黄先明) 乡镇政府要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补充意见》,明确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和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
我省的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于去年6月正式启动,在德阳市、资阳市和双流县、武胜县、通江县、茂县、屏山县进行,计划于今年6月底结束。 根据《补充意见》,乡镇机构改革试点面临五大任务———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今后,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探索建立与乡镇政府职能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坚决取消各种脱离实际的“升级达标”活动,把乡镇政府的工作重心引导到为农民办实事、抓服务上来。 调整乡镇布局,整合资源配置。 综合设置行政机构,精简乡镇行政编制,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改革事业单位,创新运行机制。要强化乡镇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经营性服务的自我发展能力。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人员分流工作,妥善安置分流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