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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大学生坐台毫不愧疚 称并未耽误学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6:32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法制早报》报道 2006年3月,小路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是盗窃,她偷了一部价值人民币1330元的手机。而盗窃就发生在她坐台期间。

  小路今年21岁,是北京某知名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

  “是我们班班长介绍我进入这个行业的。我们班总共有3个女生在这家歌厅里坐台。
”小路面对检察官似乎很轻松。她说,首先自己“不会因为坐台而耽误功课”,而“之所以这样‘挣钱’是心疼妈妈”。

  “你们不要以为我们是坏女孩,我们没有因为坐台耽误功课!”小路的话使检察官显露出了惊讶的神情。小路告诉检察官,为了不耽误学习,几个女孩商量好,平时按时在学校里上课学习,只是每周末晚上才去歌厅。因为平时比较用功,几个女孩的考试成绩一直都不错。

  小路称,她7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母亲为供其读书非常辛苦,心疼妈妈,所以就出来坐台了。“等我出来了,还要继续念书,赶紧把文凭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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