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金盆洗手 找公安局要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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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6:59 辽沈晚报 | |||||||||
本报丹东消息 (特派丹东记者 王海) “给我钱,我就金盆洗手,不偷东西了。”前日晚,王某一斤白酒下肚之后在丹东市公安局门前耍起了酒疯叫嚷着。原来,曾经因为小偷小摸被拘留10次、劳教2次的王某由于将教养院给他的路费喝酒喝光了,想出了这一招。 前日19时许,丹东市公安局门前来了个不速之客,他晃晃悠悠、满嘴酒气,还大声地对保安嚷嚷着:“你们是警察吧,我没有钱了,给我回家的钱,要不就送我回家去!”任
王某是黑龙江七台河人,常年以偷东西为生,见什么偷什么,之前在丹东市内、东港、凤城等地被拘留过10次,还被教养过两次。就在一周前,他刚被教养释放。临出来时,教养院给了他些路费让他回家,可他在丹东吃吃喝喝,把钱花得所剩无几。当晚他来到一个小吃部喝了一斤白酒,这时,兜里只剩了1元钱。于是他借着酒劲壮胆找到了公安局,想朝警察要点儿钱。目前,王某已经被送到丹东市救助站。 (记者电话 13804158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