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海南没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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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8:0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记者杜宇)建设部今天通报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总体评价是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突出问题 据国办关于“抓紧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要求,以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状况为主的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2006年3月10日,除海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完成调查。
截至2005年底,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经有221个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地级以上城市的75.9%。 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已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中,租赁补贴9.5万户;实物配租4.7万户;租金核减18.2万户;其他方式保障4796户。 北京、上海、河北等地基本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部分地区对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目前,仍有13个省(区)没有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70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建设部通报了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70个地级以上城市,这些城市包括:海南省的三亚市;辽宁省的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江苏省的泰州市、宿迁市等。 建设部指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包括:没有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小,一些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不能及时得到保障。部分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不完善,有122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 建设部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区)、县,应在年内建立,并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