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干“湿地里种别墅”的蠢事(新华时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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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8:50 天津日报 | |||||||||
北京市顺义区有一个正在开盘的别墅楼盘,在销售手册中提出了颇吸引眼球的口号:“中国首个在湿地里种出的别墅”。别以为这是开发商为吸引买家故弄玄虚,在这一楼盘的项目区域内,还真的有方氏渠、夏县营等几块湿地呢。 湿地因其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动植物的独特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城市之肺”。湿地保护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但令人痛心的现实是,由于种种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保护好所剩不多的湿地生态环境。现在的问题是,越来越多的开发商盯上了这些可怜的湿地,越来越多的别墅区填掉湿地拔地而起。有多少湿地就是这样在推土机的隆隆声中,在开发商“种别墅”、分金银的狂欢之中,永远逝去。 湿地是一种公众资源,是一旦破坏就永难再生的珍稀资源,绝不是哪个部门能够以什么理由随意“批租”,也绝不是哪家公司能够随意买来圈占的。 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那里,科学发展观仍是口头上、纸面上的东西,实际工作中仍是满脑子的旧有发展模式。在他们眼里,只要能够招商引资,只要能够拉来项目,就是湿地都变成了“干地”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在湿地上“种别墅”,就像在“地球之肾”上闹穿孔、在“城市之肺”上“种结核”,这样的蠢事还是别干的好!新华社记者王学江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