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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全面排查校车安全隐患纳入教育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03 黑龙江日报

  记者 王彦

  本报讯 省教育厅近日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迅速着手解决送子车安全问题。

  据了解,一些地方和个别学校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漏洞,送子车辆安全管理亟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3月23日,勃利县某小学校租用地方车辆,在接学生上学途中因
路面积雪刹车失控与一货车相撞,造成部分学生受伤。一些地方的送子车因营运手续不全、报废车辆上路、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问题,给中小学生带来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为此,省教育厅特发紧急通知,提醒各地农村中小学生和家长注意安全,不要乘坐

超载车上学,同时要求在农村中小学中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接送中小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登记造册,将校车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范围。同时,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专人对学校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严禁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校实际用途选购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学校要聘请具有多年驾驶经验,心理、身体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要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无从业资格、安全知识缺乏、驾驶技术差的驾驶员要坚决辞退。

  通知同时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等集体外出活动需动用车辆时,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必须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老师负责管理;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城镇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要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严禁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或从事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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