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环线以内挖坑深度超5米须先交安全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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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05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 高玲)在内环线内的深基坑工程,只要开挖深度超过5米,就要制订安全报告,经专家安全评审后,方可施工。这是将于本月15日起实施的《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内容之一。 从今年开始,本市城市建设进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周期,尤其是重大工程中,有大量的深基坑、隧道和联络通道项目,仅轨道交通施工中的深基坑,高峰时就达100多个。而今
新规定明确,“内环线以内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工程,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就应制定深基坑设计、施工安全性报告。”此外,上海还要对“烂尾坑”进行“严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