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驳教育产业化观点:无依据经不起推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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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3日电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专题组在新近出版的《求是》杂志上刊文批驳了教育产业化的观点。 文章首先指出,根据中国宪法和教育法,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是一种国家行为,不完全是个人及其家庭的投资或消费行为,因此不能完全由市场法则来支配。接受教育是受宪法和教育法律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
文章说,持教育产业化观点的人无外乎是主张依靠市场手段来筹措和配置教育资源,把教育“推向市场”,变成一种由市场法则支配的商业性活动,其实质是教育的营利化和学校的企业化。 文章举例:主张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有代表性的论点是,教育产业化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打破政府垄断办学,可以加快中国教育的发展,甚至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因此,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对教育产业化不仅不应当反对,反而应当大力提倡和推进。 文章批驳指出,这种把教育产业化描绘成几乎能解决中国教育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的理论推断,不仅没有现实依据,就是在理论上也经不起推敲。从经济学角度看,教育主要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政府不应包办教育,在举办和管理教育的过程中有必要适当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部分教育服务特别是辅助性的教育服务也可以采取产业方式运作,但是不能把这些等同于整个教育的产业化。 如果教育走向产业化,把追求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势必会对教育的社会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把公共教育变成一种完全依靠个人支付能力的市场消费行为,必将严重损害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 文章分析说,事实上,由于教育产业化思潮的影响,在少数地区已经出现了教育政策上的偏差。如部分地方政府由此推卸公共教育投入和管理的责任,将公办学校挂牌出售,或者默许公办学校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有的地方政府用学费收入冲抵财政教育拨款,对公办学校不仅不拨款或少拨款,甚至从学校收费中提成,反过来补充财政。有些地区借公共事业改革试点之机,任意将公办学校民营化或股份化。 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批评。这些局部现象被误认为是教育产业化政策的结果,严重损害了教育系统的形象。 主张教育产业化的另外一个重要论点是,教育的收费和受教育者的就学花费可以拉动经济增长。但过去几年的事实表明,教育花费水平的上涨,给中低收入阶层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导致他们持续强烈的储蓄行为,这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抑制了居民家庭的其他近期消费行为,进而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以上认识,文章强调,教育产业化不能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导向,任何一级政府都不能把教育产业化作为推卸自身办教育责任的借口或者作为政府创收、摆脱财政困境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