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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高度重视国家挂牌督办案件办理 强行拆除湟中鑫化转窑 主管副县长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56 中国环境报

  (记者 祁进城)

  本报讯 青海省湟中县鑫飞化工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湟中鑫化)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挂牌督办的违法企业之一后,引起青海省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3月28日,湟中鑫化3000吨回转窑拆除工作告一段落。

  湟中鑫化被列为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违法企业行列之后,青海省副省长兼西宁市市长骆玉林带领市、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到企业现场办公,于2006年1月28日关停了厂内所有生产线。湟中县成立了处理湟中鑫化环境污染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当前政府工作重点来抓。2月26日,送达《湟中县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拆除湟中鑫化3000吨红矾钠回转窑的决定》,责令企业在3月10日前自行拆除3000吨红矾钠回转窑及设备,逾期县政府将强行拆除。湟中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派员到厂现场督察。

  3月7日,记者到湟中鑫化采访时,3000吨红矾钠回转窑的电机、仪表控制台等辅助设备已经拆除,但对3000吨红矾钠回转窑窑体拆除,企业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不予配合。一位留守厂子伍姓副总经理认为,县政府对于回转窑设备拆除的善后工作没有说清。他说:“这是厂里的资产,我们用650万元整体收购的。县政府没有法律依据拆除。”

  新上任的西宁市环保局局长陈发青,一到任就去湟中鑫化实地检查督促。湟中县人民政府已委托青海省建筑安装公司制定出了强行拆除方案,由县安监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县有关部门联系天然气公司,提前拆除回转窑天然气管道,为强行拆除扫除外围。

  3月28日,记者再次采访时,3000吨回转窑的控制系统、动力系统和天然气管道全部拆除,回转窑主体用网围栏围封。

  在这次挂牌督办违法企业风波中,湟中县主管副县长引咎辞职,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局长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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