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不走人行道者罚款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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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0:2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银川4月2日专电(白景辉)宁夏回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明确规定,行人有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等行为之一的处5元罚款。 另外,驾驶机动车有逆向行驶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红色箭头灯亮时继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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