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宁夏不走人行道者罚款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0:2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银川4月2日专电(白景辉)宁夏回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明确规定,行人有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等行为之一的处5元罚款。

  另外,驾驶机动车有逆向行驶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红色箭头灯亮时继续通
行违反规定超车等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