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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患肾病 要5年前体检医院赔60万(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0:59 重庆时报

  

突患肾病 要5年前体检医院赔60万(图)

  本报讯(记者石峻峰)重庆市双桥区的邹先生5年前在医院体检时,体检报告上关于肾脏的检测数据高于正常最高值,而医院得出的结论却是身体健康,5年后,他竟得了肾衰竭,日前,邹先生认为医院未尽到告知义务,错过了治疗的时机,将该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

  患肾衰竭想起体检报告

  2005年2月底,邹先生突然发现自己心慌、上楼呼吸困难、食欲下降等身体不适,便到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诊断为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得病后,邹先生在医院住院48天然后出院,但今后每周必须进行两次血液透析,也就是每月约支付7000元左右的治疗费用。高额的治疗费用邹先生无法承受,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5年前在单位职工医院检查身体时,体检报告说自己一切正常。但怎么自己一下就得了这个怪病,于是邹先生翻出了当年的体检报告来看。

  认为体检医院疏忽大意

  翻出当年的体检报告一看,邹先生发现了问题。原来当初的体检报告虽然结论是身体正常,但细看身体的一些检测数据却发现。当初肾功能肌肝一项高于正常最高值。明明已经测出当时肾脏已经有了病情,医院为什么还告诉自己身体健康,导致自己错失了治疗的好时机,邹先生认为是医院疏忽大意造成的。

  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

  随后邹先生拿着当初的体检报告到司法鉴定机关作司法鉴定,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得出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对化验结果异常没有尽到提示和告知义务,对控制病情的发展有一定不良影响。于是邹先生想到了向医院索赔,并聘请了律师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赔偿自己治疗费、护理费、续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0万元。

  医院认为没有责任

  双桥区人民法院法庭审理时,医院称自己没有责任。首先邹先生在2001年体检时虽然只是肾功能肌肝一项指标略高,其余各项都没有异常。

  此外,当时邹先生没有肾衰竭的任何临床表现和体征,医院没有作出诊断符合常规,不是疏忽大意。

  医院体检的目的只是对体检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观察,而并不是对其进行治疗。邹先生目前的病情是自己延误治疗造成的,医院没有责任。

  法庭经过审理,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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