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南公路客运开收燃油附加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3:57 河南商报
河南公路客运开收燃油附加费(图)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发改委获悉,为应对燃油价格上涨对客运的影响,4月1日起,河南省公路客运开始实行燃油附加政策,收取标准为每位旅客0.017元/公里。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据了解,此次除已实行市场调节运价的车型不收取燃油附加外,其他各类客运车辆均按规定收取燃油附加。收费标准将在运价基础上按每人每公里0.017元的标准向旅客收取。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公布的燃油附加标准是按照我省目前的成品油价格水平核定的,今后若遇燃油价格上下调整幅度较大时,将根据调整后的燃油价格水平适时调整燃油附加标准。

  昨日,郑州市长途客运中心站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还没有接到该通知,而郑州市客运东站的一位人士也表示,上星期五下班时他们还没有接到该通知,但如果周一上班时接到该通知,他们也会调整加收这部分费用。如郑州距离开封为60公里,在以往运价的基础上,该费用的收取将使每位旅客多掏1.02元。

  4月10日开始郑州机场将上调民航燃油附加费

  记者昨日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了解到,从2006年4月10日开始,乘客在购买机票时就要多付10元至20元的民航燃油附加费。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执行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调整后的民航燃油附加费直接包含在机票中。如果预订2006年4月10日前的机票,仍然按原标准执行,如果预订4月10日以后的机票,则按上调后的标准征收。 (大河报)

  作 者:陈清利 责编:王晓飞

  来 源:河南商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