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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市场质疑公证书是否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4:20 法制晚报

  市场并无权力对商家搜查如何证明明面售假

  三辩三驳秀水受罚今听证

  工商部门认为听证通知书并不是处罚决定管理者有权力对商品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王晓荃)秀水市场不服工商部门拟处罚10万元提出的听证会,今天上午按时举行。秀水市场在听证会 上提出受罚的三点质疑,工商部门则做出了反驳。

  秀水市场的总经理汪自力和其助理上午出席了此次听证会。

  “论战”一:公证书

  秀水市场认为,工商部门做出拟处罚决定的听证告知书,是依据一份秀水市场上有LV、香奈儿等侵权商品的公证书 。“但是这份公证书是在工商部门向秀水市场发出了拟处罚决定的听证告知书后才得到的,这是否与行政处罚法不相一致?” 秀水市场总经理助理吴卫爽向朝阳工商分局提出了第一个质疑。

  朝阳工商:工商部门在下达具体的处罚决定之前,所收集的证据都是有效的,我们所下达的是听证通知书,并不是最 终的处罚决定,因此是有效的。

  “论战”二:监管责任

  秀水市场:“工商部门称,自去年3月份至今,市场为商户提供了销售侵权商品的便利条件。”秀水市场对此表示不 服称,他们对商户只是起到监管的责任,并没有权力对商户搜查或者是扣留商品。“工商部门从去年10月份就进驻了市场日 夜进行监管,都没有做到完全杜绝”。

  朝阳工商:秀水市场是管理部门,对商户在市场上摆放的商品有权进行检查,而不是搜查。

  “论战”三:检查录像

  秀水市场在听证会上用

笔记本电脑演示了一段录像称:工商部门在查处商户时,也没有在明面上找到假冒的商品,怎 么能够以此来证明秀水市场就是存在明面上的售假行为?

  朝阳工商:工商部门是对市场进行监管,在检查摊位的时候,存放的商品是否有假冒的,也是有权进行检查的;同时 ,市场对商户的检查也是正常的。

  秀水市场汪自力总经理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秀水市场已经对商户的售假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控制,还制作了黄 牌警告制度。

  汪自力表示:“如果最后工商部门还是要处罚10万元,那么我们肯定会起诉。”

  听证内容提示

  由于秀水市场对市场监管不力,工商部门屡次发现有销售工商局公告禁止销售的48种品牌的商品,因此对秀水市场 处以10万元的罚款。据朝阳工商分局

商标科科长王平介绍,根据商标法的规定,10万元的罚款已经是最高的限额。

  相关链接

  申请听证标准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公民被拟处罚千元以上、法人被拟处罚3万元以上的,就可以 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和公民个人的标准相同,只要罚款数额达到千元以上,就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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