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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2年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达4万多人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4:57 首都之窗

  12年来,全市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达4万多人次,其中各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11552人,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5亿元。日前,副市长孙安民参加了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座谈会。

  据了解,自1994年颁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12年来,本市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5.7万名残疾人
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有12339名残疾人取得了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证书;每年对1万多人次残疾人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3万多名城镇残疾人享受到了扶持政策,10万多名残疾人受益。

  孙安民说,目前,全市还有1万多名有就业能力的城镇残疾人没有就业,有劳动要求和就业愿望的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民政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十一五”时期切实研究解决。孙安民指出,要以实施“十一五”规划为契机,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劳动保障事业整体规划之中,加大帮扶力度;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做好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工作;加强对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工作。(侯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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